人類的聽覺語言系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需要從外耳、中耳、內耳、聽神經、聽覺中樞、言語中樞的共同參與,任何一個環節的損傷都可以造成聽力損傷,進而影響到言語功能,從而對社會交往、生活質量產生影響。而助聽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聽力損傷進行補償。寬泛地講,雙耳聽損到一定程度,都應盡早佩戴助聽器。在正確選配助聽器之前,我們必須了解下列事實:
1、助聽器實際上是一部超小型擴音器,對引起聽力損失的疾病沒有治療作用。在選配助聽器必須經過耳科醫生正規的檢查治療,經治療后遺有不可逆聽力損失的人士大部分均可選配助聽器,而不論聽力損失類型是感音神經性聾、混合性聾、還是傳導性聾。但是某些疾病,如聽神經病、進行性聽力下降的聽神經瘤、某些大腦中樞疾病引起的聽覺異常等,助聽器的使用效果就會很差或無效。
2、按WHO的標準聽力損失程度分為:輕度26-40分貝;中度:41-60分貝;重度:61-80分貝;極重度:80分貝以上。簡單地說,聽力損傷一旦影響到言語交流能力(如接聽電話、嘈雜環境中面對面交流等感到困難)應盡早選配助聽器。對于特殊人士,如職業要求、經常參加重要談判、重大社交活動等,輕度聽力下降即可選配助聽器。同時應該了解,對于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助聽器就已經不能完全補償,必須靠唇讀、表情、聯想等其他方式的一定幫助,而對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助聽器就只能提供部分幫助了,此時人工耳蝸置入更有效,如無置入人工耳蝸的條件也可選配助聽器,但此時的目的主要是維持一個有聲環境,避免或延緩聽覺及言語中樞的退化。而對于全聾的人士基本就沒什么幫助了。
3、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調查,在噪聲級85分貝和90分貝的環境中工作30年,耳聾的可能性分別為8%和18%。因此不加區分的放大噪音和語音的助聽器在某種情況下會對聽力會有損害。因此一個好的助聽器應該達做到:自動適應環境,有效降低噪聲,針對性提高言語頻率的識別,保護殘余聽力;自然再現聲音,優化患者對自己聲音的感受,提高聲音的自然性、真實性和舒適性;自動消除反饋聲(嘯叫);助聽器的參數可以隨佩戴者的聽力變化而調整;助聽器的功能可以隨助聽器選配軟件的升級而增強。
4、助聽器并不是一個簡單的商品,不能隨意購買和使用,必須經過嚴格的驗配才可以佩戴。驗配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驗配過程也需要聽力測試、助聽器試聽、效果評估等環節。如果驗配不當,其造成的后果是非常嚴重的。選配助聽器不是“一錘子買賣”,初次選配完成后,驗配師會進行定期回訪(7天、30天、180天等),而且有佩戴不滿意的地方可隨時預約進行再次調試。
助聽器的調試項目包括:助聽器增益調節、輸出調節及各種功能的調節。對于初次選配助聽器的患者來說,聽力專家或驗配師初次調節的響度及各項功能選擇會比較保守,患者佩戴的第1-2個月是適應期,隨著患者自身適應進度不同而需要不同的調節次數,一般需1-2次微調,對于聽力情況復雜的患者則需要更多次調試,直至調節到合適為止。
5、佩戴助聽器一段時間后如果覺得效果下降甚至無效,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如果是佩戴初期,需要和您的聽力專家或驗配師聯系溝通來判斷是正常適應過程還是佩戴事項沒有掌握造成的。因為助聽器佩戴初期聽力專家或驗配師對助聽器的增益調節會比較保守,患者適應一段時間后是需要對各種調試項目調整的。但是如果伴有其他情況,如是突然下降且排除助聽器問題,或出現耳鳴、眩暈、頭痛等,應及時尋求耳科醫生的幫助,除外原有疾病加重或新發疾病。
6、助聽器一旦選配后建議終身使用,但每天的佩戴時間要因人而異。對于輕度聽力下降的人士可選擇需要時佩戴,中度損失以上的日常生活中經常佩戴。而對于語前聾的小兒,除了睡眠、洗澡、雨天室外作業等情況之外更是要時時佩戴,才能保證聽力的補償和言語的學習。